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0 23:28:11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

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

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

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

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 ……此处隐藏4317个字……准确,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将按责任程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罚款200元。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6

一、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矿长资格证书》两证后,方可任职;

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三、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四、特殊工种:井下电气、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测风测尘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地测防治水和井上压力容器、机动车、司炉工、地面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五、除以上人员以外的其他入井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两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人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两证后,签订师徒合同,跟班实习满4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七、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不需再持《培训合格证书》(入井资格证)和《上岗证》。

八、公司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和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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