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诊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1 03:12:33
出诊管理制度

出诊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诊管理制度1

一、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二、由各科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三、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10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

四、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科室提前一周把排班表交门诊部,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并通知门诊办,门诊办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五、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门诊部每天对门诊医师登录时间进行考勤。

出诊管理制度2

为加强出诊输液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及我中心制定的.《外来输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诊服务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护士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输液出诊,须凭我中心(站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对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

3、对须做皮试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临床应用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使用本品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慎用者,原则上不宜出诊。

4、出诊输液治疗需患者或家属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

5、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凡外来药品输液出诊需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

6、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可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站点)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

7、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收费标准执行。

8、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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