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奖惩制度

时间:2023-05-10 18:23:57
餐饮部奖惩制度

餐饮部奖惩制度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部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餐饮部奖惩制度1

一、违反下列制度扣3分

1、擅离岗位,无故脱岗扣10分。

2、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服装不整,不化妆,不修指甲(扣3分并警告)。

3、姿态不端正、营业区内勾肩搭背。(扣3分)。

5、没有用热情口吻迎送客人(扣3分)

6、交接班不清楚或忘了移交(扣5分)

7、未按要求使用、摆放托盘(扣3分)

8、酱料未跟上或跟错(扣3分)。

9、违反调班(假)规定,每日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扣3分)。

10、上班做私人事情。(扣5分)

二、违反下列制度扣5分

1、上班时间私喧哗者、扎堆聊天影响工作、看电视(每人扣5分)。

2、上下班忘记打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5分,必须由经理签字认可。第三次按旷工处理,替人打卡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内扣10分,二十分钟扣20分。三十分钟扣半天休假并扣10分。1小时内扣1天休假并扣20分。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5分)。

4、餐具、杯具没有按要求轻拿轻放,发出噪音影响客人用餐(扣3分)

5、 ……此处隐藏4999个字……,应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其中对一般员工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对各部门见习干部(含见习工作人员)以上干部的处理,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凡对员工的较重大处理,都应有处理的事实调查材料,有被处理员工的自我检讨材料,有处理决定的正式公文。

第十八条:给予罚分是对员工教育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每罚一分价值人民币5元。第十九条:给予罚分,由决定给予罚分的当班管理人员(干部)按其权限直接填写《员工奖罚单》。简明扼要地写清给予处罚的基本事实,同时要经其上一级签名审核,经被处罚员工本人签名认可。凡无上一级签名和无被处罚者本人签名的罚单一律无效。

第二十条:对某一名员工(干部)的某一件事一次给予罚分的权限如下:

1、保安、宿管员1—2分;

2、见习干部1—2分;

3、部长级干部1—3分;

4、主管级干部1—4分;

5、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1—10分;

餐饮部奖惩制度5

奖罚原则

1、奖罚是手段,推动是目的。

2、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3、依章奖罚,无章从轻从无。

4、警示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

5、奖罚兼顾,刚柔并济;有主有次,有进有退。

6、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一如既往。

7、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

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

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

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8、严禁以权压人,严禁以罚代管,严禁以权徇私。

具体的奖罚制度参照《员工奖罚细则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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